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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摄制作教学视频资源有关规定的通知
2020-11-20 14:28  

附件1:

教学视频拍摄与制作申请流程

拍摄教学视频的申请可以是教师个人或教学管理部门。需要摄制教学相关视频时,可按如下流程申请:

一、打印本《通知》的附件2:《教学视频素材摄制申请表》,填写该表相关内容;

二、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由所属学院教务处负责人签字认可;

三、将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的申请表于登记的“申请摄录日期时间”一周前交到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便安排协调拍摄工作和为本次拍摄作好充分准备;

四、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安排执行拍摄任务的人员,并在申请表中填报“申请摄录日期时间”前到达指定拍摄场地,开始摄录视频素材;

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根据视频摄制申请人的介绍说明和要求,对视频素材进行剪辑,形成视频文件初稿;

六、视频剪辑人员通知申请人观审视频文件初稿,或通过网络将初稿发送给申请人。申请人观审后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视频剪辑有关人员,由剪辑人员最终生成正式视频文件保存入库,同时发送拷贝一份给申请人。

由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助制作的教学资源,学校有权收录到学校的教学资源库和在学校网站、网络教学平台等公开场所发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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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教学视频素材拍摄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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