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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资产管理制度
2018-03-28 12:43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浪费,为保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中心的一切固定资产均要建立资产登记,设专人负责领取、登记、保管。资产管理员要相对稳定,调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进行账、物清点。

二、固定资产原则上按岗位责任制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使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对在用和备用设备进行及时检查、保养、维护和维修,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三、建立清查盘点制度。定期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保证物、帐、签相符,发现余缺、损毁,应及时做出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领导同意到国有资产管理办理相关手续,调整帐物记录,保证帐物相符。

四、固定资产进行购置后需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固定资产填报、登记。

五、资产管理员应做好资产的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及时上报和整改安全隐患,固定资产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意外事故必须立即查明情况,上报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并按规定和事故原因做出处理。

六、借用固定资产要办理手续。校内借用,要在专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备查;校外借用,须经上级领导同意,在中心进行登记后方可借出。

七、使用过程中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或损坏的,应查明原因,上报领导并酌情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八、中心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特殊情况引起的闲置多余固定资产,应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上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便调剂使用和调拨,不得擅自调拨给其他部门使用。

九、固定资产的更新,添置以及报废,要进行科学论证,合理使用经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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